电影最后直接道破天机,故乡的童年回忆难道不就是关于离开的人留着的人和迷失的人吗?确实和罗马有异曲同工之妙,但基调显然没有那么克制,最为动人的几个镜头是一家人总是坐在一起看电影。所以我觉得无关技巧,导演只是想尽情地勾勒那段Your whole family haves you的回忆罢了。另外,片头的几场调度很迷人。
5.女主真无语😑,哭哭哭,最烦了,再好看整天又哭又闹都烦得很,父母商量事情就在孩子面前,要给孩子听,就叫醒了一起说清楚,不给孩子听就tm滚远点说,夫妻吵架也在孩子面前吵,什么玩意父母,虽然男主女主都互爱,对孩子也挺好,但是也有不完美的地方
每一个用黑白影像的导演一定都是有野心的,或者至少是有想法的。60年代末的贝尔法斯特,动荡而不安。小男主的童年恰好在这里。镜头下的真实生活都是黑白的,唯有主角一家人看电影的时候,银幕是彩色的。忍无可忍后,一家人终于离开贝尔法斯特搬家去伦敦。等小男孩长大以后,他的童年记忆会是彩色的吗?
相比于罗马,我更喜欢这部,罗马对于我来说太遥远了,根本共情不上去,我所拥有的童年更像是贝尔法斯特,爱我的亲人和朝夕相处的邻居,最后一次搬家结束了整个童年。或许电影中很多东西比较俗,但正是这种俗使我感到亲切,以及创作者对童年与故乡的纯粹怀念。
我是真的不太懂奥斯卡了,开玩笑呢,工业水平甚至不如英剧,说成是舞台剧还差不多。
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,觉得这片“戏剧”感好强,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“过熟感”(其实就是失真)。看了20分钟后,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,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,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,会比较好接受。拿《罗马》来比是有点抬咖,我先想到的是《八月》。顺便说: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,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。
下午茶配的小资格调电影一样儿,画面看着赏心悦目,故事性并不强。生活如水。
导演这么私人,还搞致敬,为啥不自己亲自摄影呢,灾难啊,不要以为黑白多高级,黑白也能整成网大,尤其是还想和色彩硬蹭的时候。
一座城市出一个导演讲一个故事,用彩色多好。北爱尔兰问题在兴趣点上,处在中间的人好难,不过只涉及表面。口音就是可爱。
三星半,多半星给部分初衷。。。
几首歌真是好听,几处黑白彩色转换也很有意思,也喜欢结尾的Go. Go now. Don't look back。故事虽然跨越很多年,但对当年宗教冲突失业暴乱并没有描述清楚,既缺乏《美国往事》的宏大史诗感和时间沧桑感,也缺乏从男主孩童视角窥视历史事件的亲身经历深入感。
3.9 《罗马》的黑白好歹是精制品,以至于痛苦被掩盖了,这里的黑白就是仿制品,甚至带有化学毒性。至于悲痛?已经不需要颜色来插手了
不自觉会想到《罗马》,自然会比较,质感还是差很多。过多的音乐和电影元素,虽然个性化,但也有种向外输出的冗余感。更像个人影像回忆录,意义更多可能还是在于追寻和纪念,以及再一次告别吧。一些对话很有意思,让沉重的离别变得轻巧了些。因为有共同经历,对其中的感情很理解,对我来说大概也是 Beijing is one small step. The town will still be here.
肯爵写给家乡的情书,非常personal的作品。剧情主要叙述了家庭琐事,冲突可以说完全感受不到。
电影拍得不错。但就是一段个人的童年回忆,即使配乐美丽如斯,也无法共情。
故乡和他乡。孩童视角。
想起狗脸的岁月和昇哥的《美好的哲学课》
不可,肯导的能力也就如此了,尽管私人情绪渲染够足够浓,但是太零碎太刻意的桥段铺垫让整部作品都欠缺了真诚感。老戏骨表现太好了,小演员有灵气。总的来说,比上(罗马、乔乔兔)不足,比下,也没有下让它比吧...给音乐加上一分。
但是,看到本片的男孩在即将离开Belfast之前的家中,喊出“I don't want to leave Belfast”。能感到这才是本片作者最接近表现情感的时刻。
故乡是血地。//但我没明白弄成黑白片的必要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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